2017年海南昌江县黎族自治县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步知资讯 时间:06-12 阅读:

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海南省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标识)、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海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须在2017年3月26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诺书一份。

  (二)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9日至6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

  昌江县昌江大道政府行政办公楼四楼418室

  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胡春燕 联系电话:0898—26698362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面试人员递补:笔试成绩公告后,资格复审期间有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日


责任编辑:lc_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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