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于其他省份的公务员招录面试,广东公务员面试在面试内容、面试方式的选取上,根据各地方招录职位的不同以及各系统的职位特点实行分类设置,“分类”特点十分明显,步知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面试举行时间
面试工作严格按中央《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查形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4道题,时间20分钟。
(三)面试作答方式
面试一般采用“无题本,考官读题,考生听题作答”的形式,在考试剩余5分钟时有举牌提醒。
报考省直机关的面试考场提供纸笔,可用于记录。但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因地区的不同,考场内或提供纸笔或不提供纸笔,例如报考韶关,在揭阳面试;报考广州,在清远面试;报考佛山,在肇庆面试,考场内均不提供纸笔,这对考生的速记和反应能力要求更高。考生一定要充分利用备考时间,就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境进行模拟练习,以便更好地应对多变的情况。
(四)面试人员确定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5家单位招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