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结合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工作实际,宁波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7名。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户籍以2014年8月31日之前迁入为准);浙江省户籍(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或浙江省医学院校2014年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并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部分专业报考人员户籍可放宽,具体见《需求计划表》。
(3)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高于岗位要求学历、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其中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作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报名时须出示网上成绩单打印页面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14年以后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护理”岗位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止,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5)目前在镇海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事业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镇海区域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区卫生局会议室。资格初审合格者交纳考务费40元。
2、考试科目。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科目一门,分专业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初定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