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_给他人取外号或者使用他人外号的行为侵权他人名誉权吗?
来源:步知资讯
时间: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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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题库】
王英因生得五短身材,人称矮脚虎。宣赞因相貌丑陋,被称为丑郡马。段景住因头发为金色,人送外号金毛犬。那么,给他人取外号或者使用他人外号的行为侵权他人名誉权吗?
A、 一定侵权
B、 有可能侵犯
【答案解析】
答案为B
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侵犯他人姓名权包括“干涉”、“盗用”、“冒用”等行为方式,“给他人起外号”并不必然侵犯他人的姓名权。给他人取侮辱意味的外号,情况严重,有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
本题为民法典草案练习题,内容来源新华网微信公众号,仅供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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