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公考_2017年宁夏公务员考试笔试违纪违规处理公告

来源:步知资讯 时间:05-22 阅读: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0﹞120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18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一、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考生3名,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号:110232201105、110234501101、110233802702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2名,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号:220234403518、110231404413

  三、将试卷带出考场考生1名,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号:110231403209

  四、持无效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8名,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号: 110231800123、110231804918、110210202704、

  110234301123、220232702407、110230502622、

  110232001505 、220234403220

  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4人,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号:110239601921与110239601928

  110232000622与110232000623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lwr_lulu

① "步知网"上的内容(含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来源:步知网"的,版权均为"步知网"或步知公考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步知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未注明来源:步知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网络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和准确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步知网",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原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步知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