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候考时如果看手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五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
考生须提前一小时到考场抽签
报考辽宁省政府直属部门的考生,面试地点在沈阳炮兵学院一号教学楼;报考辽宁省省直党群单位的考生,面试地点在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教学楼5楼。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场;21日、22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前到达考场。
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时不得透露现工作单位
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考生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