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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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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 
			
				 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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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全省检察系统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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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省直副厅级年轻干部类:100分;省直副厅级女干部类:92.5分;省直副厅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3.75分;高校校级年轻干部类:97.25分;高校校级非中共党员干部类: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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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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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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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