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指示精神,贵州省黎平县根据省、州安排部署,采取积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2015年11月30日圆满完成了该县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建立机制,明确职责。一是印发了《黎平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该县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职级的设置、职级晋升条件和任职年限计算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该县组织人社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科学分工,明确晋升正科级职级以上由该县组织部门负责审批,晋升副科级职级以下由该县人社部门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
严密程序,兑现待遇。一是每名拟晋升职级的人员都严格实行摸底申报、初核、民主测评考核、公示的晋升审批程序,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对该县首批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450名工作人员全部审批完毕并将工资待遇兑现到位,首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晋升职级后,最高月增资930元,最低月增资190元,人均月增资372元。
高度重视,持续抓实。一是该县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激励基层公务员更好地干事创业的重要抓手,优先安排人力、财力予以保障到位。二是该县确定从今年起,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完成申报、初核、民主测评、公示、审批、待遇兑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