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通告》精神,现就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通告》要求,经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24名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金昌市新华路70号)
四、体检标准
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7:00准时集中点名准备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凡证件携带不全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集合点名后,所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统一存放。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熬夜、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要吃饭、喝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务办书面说明,市考务办将严格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等额递补。
附件:金昌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人员名单
金昌市2017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