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_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时间:03-09 阅读: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并试行本专业指导目录。凡招考职(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同一职(岗)位应设置多个相关专业,鼓励按“类”设置专业条件;超出本目录以外的专业条件,考录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经省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经设区市以上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并在招考职(岗)位表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网站中的“申诉通道”申请复核。招录(聘)机关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若报考者与录聘单位、录聘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录聘单位或录聘主管部门审核参考。

  事业单位考聘时,对于招聘研究生学历的,请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附后)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同时注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将有关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取得海外学历的专业,一并予以考虑。

  本目录将适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由省组织、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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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c_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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